业务介绍
为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个人提供就业报到证(就业通知书)、成绩单、劳动合同、解除劳动关系材料、工资(行政)关系介绍信、职称材料以及履历表中记载亲属关系的材料复印的服务。
办理流程
可选择线上办理 或线下窗口办理
选项一:线上办理
一、网办平台登录后选择“档案资料复印”模块提交申请
(一)PC端登录
1、打开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s://www.fjrsda.com;
2、闽政通APP扫描二维码,实名认证登入,授权后即可进入首页开始使用。
(二)手机端闽政通APP登录
1、实名认证登入闽政通APP,点击搜索框,输入 “档案服务”;
2、选择“流动人员档案服务”后点击进入,授权后即可进入首页开始使用。
(三)微信小程序登录
进入微信,点击搜索框,输入:福建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平台,选择小程序,出现【福建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平台】后点击“微信一键登入”,授权后即可进入首页开始使用。
二、申请人选择领取方式
1、邮寄(到付);
2、预约办理: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,在窗口提交上传材料原件。
三、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
1、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合规、齐全、合法、清晰有效。
2、审核档案资料中是否具备被复印条件。
3、审核不合格的:不予办理
选项二:窗口办理
1、本人办理: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。
2、委托代办: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,受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(原件出示核对)及本人授权委托书。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全文手写,内容含委托事由、委托人及受托人信息、联系方式等内容,并有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签字及手印。
3、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:提供单位代办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、单位介绍信。单位介绍信应注明办理事项、指派专人的信息。
4、申请人在《材料复印业务受理单》签字,存档机构提供档案材料复印件,注明“原件复印”与复印日期,并装袋密封加盖档案管理机构公章。
注意事项
1、依据相关规定,档案材料不可进行网络传送,我中心不提供档案材料电子版。
2、档案不得整册复印,以实际需要选择性复印,涉及复印档案资料较多
时,应提供需求依据。
3、根据人社部发[2014]90号文件:自2015年1月1日起,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。档案于2015年1月1月前寄存我中心的存档人员,需缴清2014年12月31日前人事代理费;中共党员还须缴纳党费。
办理时限
1、线上办理:收到档案资料复印申请3个工作日内反馈。
2、窗口办理:办理材料齐全,服务窗口即时受理,即时办结。
附件:授权委托书(参照模版)